山东省黄标车报废补贴标准出台
编辑:未知来源:聊城二手车网时间:2013-12-9
不论是为了保护城市环境,还是治理交通拥堵,在采取黄标车禁行的同时,还在鼓励和引导黄标车提前淘汰,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进行差别化补贴,简言之就是黄标车早报废早受益。
办法所称的黄标车,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青岛,下同)注册登记,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不按本办法管理。
黄标车报废补贴标准如下:
第一时段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110%补贴
第二时段2014年1月1日-6月30日按补贴标准的100%补贴
第三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90%补贴
第四时段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80%补贴2015年年底之后淘汰的不再补贴
办法所称的黄标车,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青岛,下同)注册登记,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不按本办法管理。
黄标车报废补贴标准如下:
第一时段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110%补贴
第二时段2014年1月1日-6月30日按补贴标准的100%补贴
第三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90%补贴
第四时段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按补贴标准的80%补贴2015年年底之后淘汰的不再补贴